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制定本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护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实施。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定期普查和维护周期为五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