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经审核同意公开出版发行的地图,必须载明地图审图号和资料截止日期。经审定的地图内容、界线画法、形式发生变化需继续再版地图的,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核手续,载明新的审图号。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或者展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