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测绘单位注销或者测绘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和测绘资质等级变更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注销、变更情况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