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