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工会经费列入预算,按期向工会足额拨付。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