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已废止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使用要求。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