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已废止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