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菜田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保护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基本菜田灌溉渠系排泄工业污水。禁止在基本菜田及灌溉水源附近倾倒、堆放、处理污染物。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