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路政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地下管线发生紧急故障确需掘路抢修时,应当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并在三日内补办手续。因占用、挖掘公路需要砍伐公路行道树、占用绿地的,应当符合树木、绿地保护规定,并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