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国防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