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第二十七条有效根据特殊需要,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有权决定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缩小占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