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因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事件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电力企业可以先行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实施紧急措施后,应当及时告知利害关系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