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电力企业应当定期巡视、维护、检修电力设施,及时抢修故障、处理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电力企业依法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以及抢修故障和处理事故。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