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章 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电力企业应当设立电力设施保护标志,标明保护区范围和保护规定。地下电缆和水底电缆敷设后,电力企业应当设立永久性标志,并将电缆所在位置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