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