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社会职责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切断由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2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