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公共消防设施第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安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所需经费。新建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应当缴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征收的具体范围、标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