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主任会议提出的撤销职务案,直接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罢免案和其它撤销职务的议案,由选举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