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第二十四条有效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