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影响树木正常生长或者绿地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