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教育居民和在校师生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做好本社区、本单位的绿化工作。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