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区园林绿化部门在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