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地保护第四十八条有效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应当科学确定适宜的保护范围,保护天然植被和植物资源的自然特性。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