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地保护第四十五条有效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护单位。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