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树木养护规范对绿地、树木进行管护并做好防火工作。

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对绿地、树木的管护给予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