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义务植树第三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