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公园内水、电、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应当隐蔽布置,不得破坏公园景观,不得设在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不得影响树木的生长,不得危及游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不符合规定设置的,应当改建。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