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第七十四条有效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