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本市提倡环保驾驶。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