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符合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与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当的机动车,方可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手续。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