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共同防治第二十六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