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林政、公安、护林队伍建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