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十六条有效禁止在非采集期用割折枝条等方法采集野生兴安杜鹃的毁林行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