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纠纷处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及期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