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城市布局和交通需求相适应。城市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协调,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