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管理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在旅游区(点)内或者周围,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