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管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应当由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设置和更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