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七条已修改凡在本市山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在原有等级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个档次,每满5年的予以固定,并再向上浮动一个档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从城镇地区到山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性补贴。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