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股权多元化改革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