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六条已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体察民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向常委会反映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