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正定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非法购买古树名木的,没收树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购买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移植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处死亡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