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史料有记载且影响较大、已经消失的历史景观,在不影响古城历史风貌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历史记载进行景观恢复。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