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