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立法听证情况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听证机构应当及时将听证报告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