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公告规定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报名时应当说明陈述的重点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