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林木保护第十条已修改对未建立自然保护区的珍贵树木和具有特殊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较集中的地区,可以参照自然保护区的规定加强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