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工业企业开发、生产、使用清洁能源和低耗能、低污染的节能环保型设备,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企业使用国家、自治区已经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应当制定更新计划,按照规定期限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