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建设、基地建设、综合性服务市场建设等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农牧业机械化服务向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