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规定,以珍稀林木和古树价值的倍数做出处罚时,珍稀林木和古树的价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价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