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